世界周刊 2016年12月25日 问答

问答 1. 2.


问答 1.

虚假婚姻会导致永久禁止入境

K-1签证者问:

我的前未婚夫担保我,在2000年我以K-1签证来到美国。由于某些原因,我们从未结婚。在2010年,我和另外一个人相爱,是一个美国人,并且我们结婚了,现在有三个孩子。我和一些律师谈过,知道了我不符合调整身份的条件,因为我以未婚妻的身份来美并且没有结婚。而且,如果我离开美国,将10年不准入境。我还听说,有一个I-601A的项目,可以豁免我的10年禁令,如果美国的海外领馆处理我的案件。我还想在离开美国之前知道豁免申请的结果。我符合这个项目的资格,是真的吗?

李律师回答,

I-601A是由奥巴马政府施行的项目,允许人们申请,并且在他们决定离开美国去海外领事面谈之前,得知10年禁令的豁免结果(发生于1997年4月1日之后的在美国非法居留一年以上)。在I-601A生效之前,只有I-601,这是提供给那些不符合调整身份的资格,却仍然想要领事处理他们移民案件的人,会首先被美国领事拒签,然后被要求递交一个豁免申请。申请人会被要求留在祖国以等待豁免申请的裁决。这会给很多人造成苦难,因为申请人在海外会和家人长期分离。 I-601A就像I-601申请一样,决定外国人长期不在美国是否会给具有资格的亲属造成极度困难,你的案件,即是你的美国公民丈夫。但是你应该也意识到,I-601A仅宽恕了你的非法居留,而不是你的任何其他的递解理由,例如欺骗或错误表述。如果你被认定,在你申请签证的时候,或者在进入美国的时候,没有意愿和你的K-1签证申请人结婚,即使你的I-601A被批准了,你也会被禁止入境美国。被发现虚假的婚姻或未婚夫妻的案件,会导致永久禁止入境。

 

问答 2.

H-1B再次使用 没有时间限制

一工作签证者问:

一个公司在2006年担保我的H-1B并且在那工作到2008年。我回去了中国,并且于2014年回来继续攻读我的第二个硕士学位。我即将毕业,但是听学校说我不能申请OPT因为我在第一个硕士学位的时候已经使用了它。现在另一个公司有兴趣担保我,但是不能等到明年4月份参加H-1B抽签并且从10月份开始工作。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使用6年期H-1B的其余4年并且避免H-1B抽签?

李律师答,

你问的这个问题之前在美国移民局就已有争议,并且有不同的答案。这是因为有些官员认为你只能在H-1B开始之后的6年内,使用剩余的时间。明显的是,你的情况不是这样的,因为从你开始的时间到现在已经10年了。其他官员注意到了一个美国移民局的备忘录,它建议即使超过6年,也可以重新使用。这个争议已经被2017年1月17日将生效的最终规定解决了。它说道,对於先前未用完的H-1B的再次使用,没有时间限制。因为这个规定已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,可以假设美国移民局官员在他们目前的裁决中,会考虑这个规定。

问答 3.

游客被邀工作 应先了解公司签证历史

上周,我在一个餐馆连锁企业面试。它在当地的学院开了一个餐馆。我有旅游签证,将在2月份到期。面试官对我印象深刻,因为我有一个食品的学位。面试官说公司可以在1月份之前让我获得H-1B特殊职业的签证,因为对于那些在学校工作的人,可以有特例。这是真的吗,可以这样做吗?

李律师答,

对那些工作于私人雇主但属于符合资格免除配额的机构的劳工,H-1B的配额限制可以被免除。例如在高等教育机构工作,H-1B申请人不需要经过4月份的H-1B签证抽签。移民局在2017年1月17日生效的的最终规定阐明了,在符合资格的机构工作的劳工,主要的工作责任必须是服务于该机构的根本目的,目标使命,或者功能。在你的案件中,你在校园的餐馆连锁店的工作能否被视为服务于该机构的目的,使命,或者功能都是一个疑问。在你采取下一步行动前,你可以问你的公司关于它以前H-1B批准情况的记录。

问答 4.

去第二个雇主前未能申请转换 即失去身分

一工作签证者问:

我在2014年10月从雇主A得到了H-1B,并且在2015年9月到了一个新的公司,雇主B。现在移民局要求提供证据证明我在雇主A处工作直到2015年9月。我应该怎么办?

李律师答,

我假设你在转到新的公司之后,没有继续为你的第一个雇主工作。严格的说,你已丧失身份,并且可能需要离开美国以获取你的H-1B身份。如果你是加拿大国籍,或者护照上有一个仍然有效的H-1B签证,你可以离开美国并且再入境。不需要在美国的领事馆或者大使馆寻求另一个签证,前提是你的H-1B延期申请部分没有被拒绝。如果不是以上提及的那些情况,你在回到美国之前,需要在美国的领事馆或者大使馆申请并得到一个新的H-1B签证。

问答 5.

I-140获准 可以H-1B身份再工作三年

一准绿卡者问:

我以H-1B身份为公司工作了6年,但是老板在我即将离职时才开始认真考虑担保我的绿卡。我昨天接到了律师秘书的电话,得知公司为我做的I-140申请刚被批准。但是,因为我属于来自中国的第二优先类别,而且我的老板去年才刚开始为我申请,律师说我至少还要等3~4年才能等到移民配额。我的公司可以做些什么事情,才能让我尽快回来工作?

李律师答,

如果你的公司愿意的话,它现在可以为你递交H-1B申请。根据特殊的法律条款,AC-21,你可以允许以H-1B身份再工作3年,因为你的I-140已经被批准而且你的移民签证现在没有名额。之前有争议的问题是,像你这样情况的人,是否可以有更多的时间,因为H-1B时间已用尽了,并且一个学派的观点是,当你用尽了时间就无法获得H- 1B延期。但是,在2017年1月17日生效的最终规定中,美国移民局清楚地说,该条款的使用不要求申请人具有H-1B身份,或者俱有任何特殊身份以被允许有一个新的阶段来维持H-1B身份。

问答 6.

除非有特殊原因 雇主不能撤销I-140批准书

一工作签证者问:

我的公司在2014年担保我的I-140移民签证。在2015年批准。我很不幸的处于中国的配额中,并且仍然等待我的排期日的到来。问题是,公司和我有矛盾,而且上个月我被解雇了。老板还说,他会跟律师讲,要去信给美国移民局,撤销我的I-140批准。他可以这样做吗,即使批准日期距今为止已经超过了一年。

李律师答,

简短的答案是他不能,除非他情有可原。美国移民局在2017年1月17日生效的最终规定中,清楚的说到,他们允许,以后的新雇主I-140申请,可以保留原来的排期,除非美国移民局基于以下原因撤销了批准:由于材料的错误,欺骗,或者蓄意歪曲材料的事实,或收回,或取消随著申请一起的劳工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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